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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管理区驾培市场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

编辑:redcloud 2017-04-28 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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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运发[2017]3号                                            
金洞管理区驾培市场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
行动方案
 
为认真汲取祁阳县“2.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沉痛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及全市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金洞管理区驾培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维护驾培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集中整改一批驾培机构严重安全隐患,打击一批驾培机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驾培机构,切实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全市驾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洞管理区驾培市场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由李平华同志任组长,罗本文任副组长,运管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运管所办公室,杨五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面
1、非法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包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超越许可事项、跨区域开展培训的);
2、非法设立的“黑培训点、黑报名点”(报名点应按照先申请,再设置的原则);
3、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未办理教学车辆证的、车辆技术达不到要求的、未按规定配备随车安全装置的(三角木、警示牌、灭火器、副制动、副后视镜)、未按统一要求喷涂车身标识的;
4、资格条件、训练场地和安全设施不再符合许可时审批条件的;
5、教练员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教学行为的;
6、教练员在教学过程未按规定要求自己和学员系安全带、不随车教学的;
7、驾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形同虚设的(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不明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相关安全制度缺失,未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未与教练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建立教练员定期安全生产学习制度的);
8、驾培机构未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未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地等情况,存在虚假宣传的;
9、其他违反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培训方面
1、未落实营运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制度的;
2、超越许可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的;
3、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的(未将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教育师资情况、从业人员培训登记或签到表纳入档案管理的,拒绝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
4、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未按要求组织培训的(未执行各类别“培训教学大纲”培训内容的、未落实培训计划的、只收费不培训的、只培训不考核或者缩短培训时间的);
5、为不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规定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准入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从业资格培训和申报考试的;
6、为不符合规定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提供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诚信考核管理的。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17年4月12日开始,到2017年7月22日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加大宣传、自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在全行业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方式摸底调查、自查自纠,对非法违规从事驾驶员培训的培训场地、招生点、黑教练、黑教练车,进行全面排查;对驾校经营行为、安全管理、资质条件和教练员资格进行一对一清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打击非法经营的意义和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好整治重点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驾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整改阶段。(4月22日至7月12日)
组织执法力量,采取源头检查与路检路查、训练场地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属地稽查的方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驾校”、“非法培训点”。对非法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非法驾校”、非法设立的“培训点”、教练员对学员吃拿卡要、驾驶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未公示、培训点设置不规范、教练场地无安全防护、驾校未落实教练员、教练车安全管理措施、未公布投诉电话、教练车异地培训以及侵害学员权益的,要从重从严处罚,不讲私情,不走过场。
第三阶段:巩固战果、长效管理阶段。(7月12日至7月22日)
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取得的成绩,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要将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驾培市场的监管,防止非法培训机构等现象死灰复燃。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驾校经营行为和教练员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坚决杜绝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将整治活动常态化。
整治活动期间,市运管处组织监督检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并邀请相关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曝光。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一个月开展集中整治情况小结及永州市驾培市场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违法违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进行上报市处,2017年7月22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书面材料上报市运管处驾培科。(联系电话兼投诉电话:6367935,电子邮箱:29461054@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坚决消除管理松懈、相互推诿等现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打击力度到位。
(二)严格执法,严格问责。集中整治活动中,现场执法人员着装要规范统一,执法标志标识齐全有效,持有效执法证件,取证时要安排专职人员制作调查取证笔录,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整治。处罚时要规范填写相关文书,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处罚裁量适当、标准统一。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核实、不查处、甚至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不履行驾培市场监管职责、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查处,依法处罚。对违反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类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从严处罚。因整治工作不力、存在各类隐患的驾校,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凡是整改不合格的,依法给予暂停相关业务直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金洞管理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4月13日
 
 
 
抄送: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金洞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共印8份
金洞管理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1
永州市2017年    月驾培市场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违法违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县区
驾校名称
或当事人姓名
车牌号码
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地点
违法违规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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